一、消防設施責任
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一)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二)在使用和營業(y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三)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tài)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四)常閉式防火門應經(jīng)常保持關(guān)閉。
(五)需要經(jīng)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guān)閉;自動和手動關(guān)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六)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七)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
(八)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九)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十)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十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十二)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十三)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事先根據(jù)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shù)?;顒悠陂g應對人數(shù)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三、檢查記錄
安全疏散設施檢查應填寫《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