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廳
關于組織2013—2016年度河南省基礎教育
教學研究項目***成果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廳直各中小學校: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教基研〔2013〕248號)第十五條成果評獎的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3—2016年度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成果評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要求
按文件規(guī)定,省教育廳每3年組織一次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成果評選,本次參評對象為2013—2016年經省教育廳批準立項、且已獲準結項的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成果。
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必須符合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體現(xiàn)時代精神和核心素養(yǎng)培育的理念,遵循學生身心發(fā)展和教育教學規(guī)律。必須圍繞解決基礎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科學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經過實踐檢驗,對于實現(xiàn)培養(yǎng)目標、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效果顯著,產生了較為廣泛而積極的影響,在教育教學中能夠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申報程序、要求
(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負責轄區(qū)內的申報成果審核、匯總及報送;廳直各中小學校的申報成果,由單位審核、匯總后直接報送。我廳不受理個人申報。
(二)受理時間:2017年6月27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送成果材料要求:
申報者可登錄省教育廳網(wǎng)站(http://www.haedu.gov.cn)下載有關表格填報。報送材料要求如下:
1.《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申報評審表》(見附件1)紙質文本一式3份。
2.課題研究成果(包括研究報告、論文、專著和其他類型)紙質文本一式3份。研究成果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正文用小四號仿宋字(正規(guī)出版的專著可以不受此要求***)。正式發(fā)表、出版的論文、著作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由省轄市、直管縣教研室核查后在復印件上加市級教研室章,原件退還。
3.一套顯示研究開展情況的過程性材料,包括:立項申報書和立項通知書(只交復印件,原件由課題組保管)、開題報告、中期報告、結項證書和專家鑒定意見(只交復印件,原件由課題組保管)、課題組成員開始研究截至2017年6月圍繞本課題發(fā)表的論文(附雜志封面、目錄、正文的復印件,每頁加蓋單位公章)專著等。每項申報材料用牛皮紙袋單獨包裝,袋外粘貼一張成果申報評審表封面,以便確認信息,分類編號。
4.《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由主送單位填寫,紙質文本1份(即使申報一項也要填寫此表)并加蓋市級基礎教研室公章。
5.主送單位必須將申報者的紙質材料與相應的電子稿編序、匯總,然后報送。報送電子郵件一定要在“主題”一欄中注明報送單位、份數(shù)。
6.申報材料概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四、成果評審
由教育廳主辦、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會承辦,成立成果評審委員會,負責實施基礎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成果評審工作。
成果評審采用網(wǎng)絡評審、會議評審等方式,以審閱申報材料、和投票表決等方式進行。評審委員會在聽取評審專家組意見的基礎上進行投票表決。
按規(guī)定,以2014—2016這三個年度獲準結項課題總和為基數(shù),一等獎5%,二等獎10%,三等獎20%,嚴格按照比例確定各等次獲獎數(shù)量。河南省本屆評選基礎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成果,其中一等獎105項,二等獎210項,三等獎420項。獲獎***成果可推薦參加河南省和教育部組織的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活動。
五、聯(lián)系方式
電 話:0371—62005215
聯(lián)系人:楊偉東、汪豪浩
郵 箱:hnjysktb@sina.cn
地 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經南三路12號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413室
郵 編:450016
附件:1.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申報評審表
2.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申報匯總表
2017年4月7日
附件:
關于組織2013-2016年度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成果評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