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屬各學校,直屬各機構,市區(qū)各民辦學校: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學術技術帶頭人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49號)要求,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切實做好推薦工作。
一、名額分配
省教育廳分配我市推薦名額27名,結合我市實際,各縣(市、區(qū))、市屬各學校、直屬各機構、市區(qū)各民辦學校推薦名額分配如下:
1.衛(wèi)輝市2人,輝縣市2人,新鄉(xiāng)縣 2人,獲嘉縣2人,原陽縣2人,延津縣2人,封丘縣2人,衛(wèi)濱區(qū)1人,紅旗區(qū)1人,牧野區(qū)1人,鳳泉區(qū)1人,平原新區(qū)1人,經(jīng)開區(qū)1人,高新區(qū)1人。
2.市屬各學校、直屬各機構、市區(qū)各民辦學校各推薦一名候選人。
二、評選辦法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學術技術帶頭人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審核把關,做到公平公正,對推薦人選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將組織專家對各單位上報人選進行評選,如不符合條件將取消評選資格。
三、上報時間
各單位務于2018年4月2日至3日將推薦人選相關材料報市教育局人事科,過期不候。
附件:1.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學術技術帶頭人
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2.2018年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報送材料要求
新鄉(xiāng)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新鄉(xiāng)市教育局辦公室 主動公開 2018年3月20日印發(fā)